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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轮换出库储备粮须公开竞价销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农产品姿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

从今年9月1日起,浙江省轮换出库的地方储备粮须公开竞价销售。

     浙江省政府发布实施的《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规定,储备粮承储企业应当根据粮食不同品种的安全库存期限,对地方储备粮实行均衡轮换,保证储备粮质量;因气候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储存粮食品质下降,不宜再储存时,应当及时安排轮换。

     除特殊情形外,地方储备粮的轮换补库应当在储备粮出库后5个月内完成。轮换补库结束后,承储企业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粮食质量进行鉴定。

     浙江省政府指出,轮换出库的地方储备粮,应当通过粮食批发市场进行公开竞价销售,或者通过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销售。

     出库的地方储备粮储存时间超过国家规定年限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承储企业委托具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经鉴定确定为已陈化变质、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地方储备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流入口粮市场。(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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